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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重慶人趕緊get這六個辦稅時間節點! 錯過規定時限,退稅變免稅、免稅變繳稅
重慶人趕緊get這六個辦稅時間節點! 錯過規定時限,退稅變免稅、免稅變繳稅

來源:重慶國稅2017-03-31







2017年3月15日前

《委托出口證明》辦理期限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文件第十一條的規定,委托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至次年 3 月 15 日前,憑委托代理出口協議(復印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及其電子數據。

但是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29號)文件的規定,委托出口的貨物,除國傢取消出口退稅的貨物外,委托方不再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委托出口貨物證明》,此前未報送《委托出口貨物證明》的不再報送;受托方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不再提供委托方主管國稅機關簽章的《委托出口貨物證明》。簡言之:隻有取消出口退稅的貨物才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委托出口貨物證明》。



2017年4月15日前

《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辦理期限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文件第十條第(一)項的規定,委托出口的貨物,受托方須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並將其及時轉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2017年4月18日前

(一)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文件第五條的規定,生產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即今年4月18日前)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退稅及消費稅退稅。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抵退稅。

按照該文件第六條的規定,外貿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即今年4月18日前),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退稅申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以外的其他時間也可辦理免退稅申報。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退稅。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8號)文件第三條的規定,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收齊有關憑證後,可在財務作銷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即今年4月18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退(免)稅;逾期申報的,不再按退(免)稅申報,改按免稅申報;未按規定申報免稅的,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特別強調:按照《重慶市國傢稅務局關於規范出口貨物勞務服務稅收管理的公告》(重慶市國傢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5號)文件的要求,重慶市出口企業在申報截止期限前還向主管稅務機關應報送《重慶市出口企業出口稅收管理情況年度報告表》。

(二)無相關電子信息導致無法預申報的報備期限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文件第四條的規定,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前(即今年4月18日前),如果企業出口的貨物勞務及服務申報退(免)稅的憑證仍沒有對應管理部門電子信息或憑證的內容與電子信息比對不符,無法完成預申報的,企業應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以下資料:

《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表》及其電子數據;

退(免)稅申報憑證及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企業報送的退(免)稅憑證資料齊全,且《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表》及其電子數據與憑證內容一致的,企業退(免)稅正式申報時間不受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限制。未按上述規定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退(免)稅憑證資料的,企業在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後不得進行退(免)稅申報,應按規定進行免稅申報或納稅申報。

(三)特定原因無法按時申報,申請延期的期限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文件第二條第(十八)項的規定,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發生的真實出口貨物勞務,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在規定期限內未收齊單證無法申報出口退(免)稅的,應在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前(即今年4月18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舉證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省級國傢稅務局批準後(親,現在已經改變為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瞭哦),可進行出口退(免)稅申報。逾期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受理此類申報。

1.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

3.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

4.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按時取得出口退油煙處理機價格(免)稅申報憑證;

5.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

6.由於企業向海關提出修改出口貨物報關單申請,在退(免)稅期限截止之日海關未完成修改,導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

7.國傢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收匯期限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文件第五條的規定,出口貨物由於以下原因(具體原因可參見該文件附件資料),不能收匯或不能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如按會計制度規定須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在沖減銷售收入後,應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申報時需提供收匯憑證的除外),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提供對應的有關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視同收匯處理。

簡言之:出口企業於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口的貨物勞務(申報時需提供收匯憑證的除外),須在2017年4月增值稅申報期內收匯(即今年4月18日前)。由於特定原因不能按期收匯的,應在2017年4月增值稅申報期內(即今年4月18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

另外:合同約定全部收匯的最終日期在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後的,出口企業應在合同約定最終收匯日期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收匯憑證,不能提供的,對應的出口貨物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2017年4?a href="http://fumes.8193.com.tw/">油煙異味處理?0日前

進料加工業務的核銷期限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文件第二條第(十)項第3目的規定,自2014年起,企業應在本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業務免抵退稅核銷申報表》及電子數據,申請辦理上年度海關已核銷的進料加工手(賬)冊項下的進料加工業務核銷手續。企業申請核銷後,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進料加工出口貨物的免抵退稅申報。4月20日之後仍未申請核銷的,該企業的出口退(免)稅業務,主管稅務機關暫不辦理,待其申請核銷後,方可辦理。



2017年5月15日前

(一)未按油煙處理期申報退(免)稅,由“退”變“免”申報期限

按照相關規定,出口企業於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口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應於2017年5月增值稅申報期內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

(二)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免稅核銷期限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9號)文件第五條的規定,出口企業從事來料加工委托加工業務的,應當在海關辦結核銷手續的次年5月15日前,辦理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免稅核銷手續。未按規定辦理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免稅核銷手續或者不符合辦理免稅核銷規定的,委托方應按規定補繳增值稅、消費稅。



2017年6月15日前

未按規定申報免稅,由“免”變“征、免”的申報期限

按照(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除特殊區域內的企業出口的特殊區域內的貨物、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視同出口的貨物勞務外,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如果未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按規定申報免稅的,應視同內銷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征免增值稅、消費稅,屬於內銷免稅的,除按規定補報免稅外,還應接受主管稅務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處罰;屬於內銷征稅的,應在免稅申報期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

親們!時間不多啦,建議您認真清理出口業務、逐項排查,確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口業務是否已經辦理出口退(免)稅、出口免稅、征稅?是否已經收匯?需要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委托出口貨物證明的,是否已經按規定開具、加工業務是否已進行核銷?以免造成損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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